中国与外国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
(更新至2018年6月18日)
截至目前,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下列***缔结互免签证协定。中国公民持所适用的护照前往下列***短期旅行通常无需事先申请签证。















注:
*1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***国有关协议。
*2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有关协议。
*3 适用《中国与欧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》。
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,根据协定要求,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,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。持照人如需停留30 日以上,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。